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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结构确证研究指导原则(1)

作者:未知  来源:精细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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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凡合成、半合成药物,天然物中提取的单体,以及药物组分中的主要组分,均应确证其化学结构(包括构型)。    
  确证结构的方法,主要采用波谱分析方法,包括IR、UV、NMR、MS,结合经典的理化分析和元素分析。需要时还应增加其它方法,如差热分析、热重分析、粉末X-射线衍射等。手性药物的构型确证,可采用单晶X-射线衍射、旋光光谱(ORD)、圆二色谱(CD),以及化学方法。基本原则是,提供充分的试验数据和图谱,正确进行解析,能够确凿证明药物分子的结构。    
  1.单体:    
  详细解析各波谱数据与结构的关系,推断其化学结构,结合理化分析、元素分析和其它试验结果和数据进行综合论证,得出确证其化学结构的结论。不同来源的单体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合适的确证方法,但均以所提供的资料能够充分证实化学结构为原则。    
  2.组分:可分为下列两种情况    
  (1)少组分:即从天然物中提取或生物合成的含有2—4个组分的混合物。一般应将药效成分分离出单体,按单体化合物要求确证其结构,提供其理化试验数据。    
  (2)多组分:应确证其主要药效成分的结构及其它组分的化学类型。确定影响药效和毒性的主要组分,提供有关检测数据及含量。抗生素类各组分的比例要求按“新药审批办法”附件一之说明6中的要求办理。    
  从天然物中提取的含有2—4个组分(少组分)及多组分新药,原则上应使用经典的提取方法或其它分离技术,如制备色谱(TLC,HPLC),分离得到主要药效成分单体,按单体项目要求进行化学结构确证。在组分多,含量少,难于得到单体时,可使用联机分析技术,如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G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气相色谱—付利叶红外联用(GC—FTIR),质谱—质谱联用(MS—MS),辅助组分结构的验证及定量分析,但仅此不能作为结构确证的完全和充分的依据。

3.测试样品和对照品:    
    测试样品必须是申报资料中所用生产工艺所得,按申报资料中精制方法精制。纯度要求>99%,纯度检测按规定方法。应说明精制方法、样品纯度和纯度检测方法,附有关图谱和数据。     
    对照品指申报药物为已知结构药物时,从有合法生产资格的非申报单位得到的符合法定标准的原料药样品,应提供对照品来源的合法证明、批号、提取精制方法、纯度、纯度检测方法及相关图谱。如原料药对照品系从制剂中提取精制,应保证在提取精制过程中药物化学结构未发生改变,此种对照品不能作为晶型测定和与晶型有关的其它图谱(如IR、粉末X—衍射)和理化性质(如熔点、差热分析、热重分析)检测的对照依据。对照品和测试样品应在同一仪器上采用相同条件测试。    
    4.各项确证结构工作均应附原始数据和图谱。附图应为原图的复印件或照片,不得用手工描绘的图谱和对原件有涂改。图谱及图谱上的标记、数据应清晰,并有完整的检测日期、各项参数、测试条件、仪器型号及样品编号等记录。    
    5.各项检测数据应按规定列表说明,注明其顺序。有对照品的应将测试品和对照品同一波谱的数据在一个表中对比列出。如有可作参照的文献数据,也可列在同一表中。质谱应附离子裂解图。    
    二、不同类别新药结构确证    
    1.一类新药:    
    一类新药按全新化学单体要求确证结构。应提供充分的试验图谱和数据,完成必要的各项测试,按新化合物要求进行图谱解析和综合解析。如有文献资料,可提供作参考,但不能作为对照,即仅根据与文献数据相符不能作出结构相符的结论。

2.二类、四类新药:    
    二类、四类新药指已知化学结构的药物。可以使用对照品。原则上对确证结构的各项资料和图谱数据的要求可比一类新药简略一些。    
    当有合格对照品时,提供测试样品和对照品在完全相同条件和同一仪器上测得的各项图谱和数据,完成了所需的各项目测试,二者完全相同,并对重要的波谱讯号和测试数据进行了正确解析,即可得出二者化学结构一致的结论。    
    如有文献资料的详细数据和图谱,也可作为参照,但需在与文献资料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测试。并要对文献提供的图谱和数据的可*性进行分析。同时要求详尽的图谱解析和综合解析。    
    既无对照品,又无详细文献资料,原则上应按一类新药要求进行结构确证。    
    三. 不同化学结构特征的新药结构确证    
    1.手性药物:    
    除已述各项分子化学结构确证工作外,要求提供相应图谱和(或)数据,以证明测试样品是单一光活体或立体异构体混和物,以及混合物的组成情况和比例。    
    不管是单一光活体或立体异构体混合物,均应测定比旋度。    
    单一光活体应确证其绝对构型,首选方法是单晶X—射线衍射(SXRD)。也可选用其它合适方法,如旋光光谱(ORD),圆二色谱(CD)以及化学方法。已知的起始原料构型和化学合成方法的立体选择性也可以作为证据。

外消旋体或立体异构混合物。当分子中有多个手性中心(手性轴、手性平面)时,也应确证各组分构型(或相对构型),并测定各立体异构体的比例。    
    如已有实验证据或文献报告显示不同立体异构在药效、药代或毒理等方面有明显不同或有相互作用,混合物中各组分的构型确证和比例测定应严格要求和提供充分的图谱、数据。    
    2.不含金属元素的有机盐类或复合物    
    如果药品有效部位是有机酸或碱,为了药用而制成盐或复合物,而盐或复合物的某些波谱测定有困难或不易说明结构,可测定其酸根或碱基的波谱,结合其它试验项目进行结构确证。如生物碱类的无机酸(如盐酸、磷酸)盐或简单有机酸(如酒石酸、枸橼酸等)盐,可采用成盐前的游离碱基进行波谱测定和解析,确证碱基结构后,再经确证成盐情况,最终确证药物结构。    
    如能同时提供成盐前的碱(或酸)及盐的两套波谱和试验数据,是对结构确证更充分和有力的证据。    
    3.金属盐类和络合物    
    除通常要求的各项测试外,还应提供确证分子中金属元素存在和含量的有关图谱和分析数据,以确证分子式。     
    不适于或不能测试金属盐本身的项目,可以用成盐前的酸分子或配位体相应测试代替。    
    4.半合成化合物    
    分子母核的结构为已知并在合成过程中未发生改变的,可适当简化对母核部分结构的确证工作。重点在新的和发生改变的侧链和取代的结构确证,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原分子母核结构在半合成全过程中未发生改变,可以结合原料结构和合成路线进行论证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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