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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评流程图说明
一、任务接受与分发
1.审评管理与协调部接收并保管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新报任务及相关技术申报资料。
2.审评管理与协调部接收并保管来自注册申请人的补充技术申报资料。
3.审评管理与协调部对审评任务进行整理与分类,然后将其分发至相应的项目负责人。
二、技术审评
4.项目负责人根据《药品技术审评计划管理规范》起草审评计划,经批准后,将审评任务分发至相应的第一专业审评员和一般专业审评员。审评计划的批准程序遵照《药品技术审评计划管理规范》执行。
5.需要时一般专业审评员根据《专业审评报告撰写规范》起草相应的专业审评报告,提交第一专业审评员。
6.第一专业审评员根据《专业审评会议管理规范》,可申请召开专业审评会议。
7.第一专业审评员根据《专业审评报告撰写规范》起草专业审评报告,并提交项目负责人。
8.项目负责人根据《综合审评会议管理规范》,可申请召开综合审评会议。
9.项目负责人根据《综合审评报告撰写规范》起草综合审评报告,将综合审评报告等相关文件提交审评室主任复核。
10.审评室主任将综合审评报告等相关文件提交审评部长审核。
11.审评部长完成审核后,将综合审评报告等相关文件提交审评管理与协调部。
三、后续工作
12.对于结论为会议讨论的注册申请项目:
12.1.协调员制订审评咨询会议计划,并报中心领导审核批准。
12.2.召开审评咨询会议。
12.3.项目负责人根据审评咨询会的情况对品种继续进行综合评价。
13.对于审评结论为补充资料、批准、不批准和退审的注册申请项目,协调员核准进行审评文件的制作。
13.1.对于结论为补充资料的注册申请项目,由秘书制作发补通知,并发注册申请人;注册申请人提交补充资料后,进入环节2。
13.2.对于结论为批准的注册申请项目,如需注册申请人修订相关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等),由秘书通知注册申请人;注册申请人交来文件后,进入审核环节,流程同环节9、10、11。
13.3.对于结论为批准的注册申请项目,如不需注册申请人修订相关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等),由秘书制作送签文件,并送中心领导签发。
13.4.对于结论为不批准、退审的注册申请项目,由秘书制作送签文件,并送中心领导签发。
13.5.中心领导签发后,由审评管理与协调部呈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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